市委专项巡察苍溪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反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11-15 12:07:42 来源:广元巡察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2日,市委专项巡察苍溪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反馈会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李清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文物保护工作专项巡察组组长岳永波向苍溪县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他指出,近年来苍溪县委、县政府履行主体责任,逐步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文物保护现状有所改善,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文物保护工作推动乏力;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弱化;干部作风不够严实,廉政风险防控不力,文物保护项目管理不规范;部门协调联动监督机制缺乏,市文物部门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了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委监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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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华主任要求,苍溪县要抓住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契机,切实发挥文物资源丰富优势,激活文物时代价值,深入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走深走实,让文物大县转变为文保强县。苍溪县委要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标本兼治,着力提高巡察整改质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质效、扎扎实实的保护成效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苍溪县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王军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市委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专项巡察对苍溪县加强和改进今后的文物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县委全面认领、诚恳接受,认真对待、坚决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

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陆洪辉主持,市委文物保护专项巡察组,市纪委监委联系室相关同志、县委文物保护相关单位,县文旅体局全体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相关股室负责人,苍溪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文旅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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