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21 10:49:11 来源:区委整改办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
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0日至11月1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朝天区进行了集中巡视,2019年1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朝天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通报。及时把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巡视整改系列讲话精神通过文件、工作通报等形式在党内通报,推动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警醒。二是公开公示,接受监督。2019年12月25日,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巡视反馈意见和巡视整改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增强职责使命。三是主动认领,深刻反思。2020年1月8日,区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整改着力方向,做到真反思真认账、真整改不敷衍。
(二)坚持整体联动,认真履职尽责。区委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整改专项小组,构建了“1+9”责任体系。2020年1月7日,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5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区委整改办联席会议8次,细化整改措施、研究重点问题,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市委常委、区委书记蔡邦银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巡视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召开书记专题会议6次,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把关;区委常委按照整改分工,抓推进、抓调度、抓督查;区级各部门、各乡镇真抓实改,举一反三,全区上下“一盘棋”,形成了整体联动整改的生动局面。
(三)细化整改措施,强力推进整改。针对巡视组反馈朝天意见,区委制定了“1+3”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305条,做到了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五个明确”。对巡视组反馈广元涉及朝天的7个方面14个问题,全面梳理、深入研判,市区联动,确保整改一项不漏。成立了专人专班抓整改、专人专班抓督查“2个专班”,建立了任务、责任、措施“3张清单”,形成了联席会议、工作调度、工作报告、督查通报、审查销号“5项机制”,全面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改问题”与“查责任”相结合,既全面彻底解决问题,又严肃追责问责,共追责61人。
(四)着力建章立制,确保常态长效。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区委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一是着力点对点精准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对软弱涣散党组织、国家投资项目、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做到边改边查、举一反三。二是着力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工单制度、述责述廉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三是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四是着力巩固良好政治生态,出台《关于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坚决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五是着力推动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制定了《朝天区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等12项制度,修订完善了《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制度》《区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30项制度,废止了《朝天区通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二、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朝天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敏感性不够强”问题
(1)针对“学习上级重要精神不及时”具体问题。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决定,进一步督促全区上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严肃性,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修订完善《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制度》,及时规范安排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时效性,做到了应学尽学。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针对“部分重大项目决策及大额资金安排未经区委集体研究决定”具体问题。
一是在省委巡视后,我区立即开展对2015年以来未经区委常委会研究的127个重大项目和100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进行全面核查。二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全面落实《区委工作制度》《区委工作规则》《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区委书记酝酿会制度》。目前,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要求经区委常委会审定。
3.关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有差距”问题
(3)针对“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具体问题。
一是开展项目问题核查。明月新城(二期)项目因投资大、时间跨度长、资料组卷缓慢等导致延期;双峡湖水库工程,经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同意渠系变更,设计工程2年,预计2022年7月底完成。二是成立工作专班。责成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国投公司等部门加强了对明月新城(二期)和双峡湖水库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目前,明月新城(二期)已竣工,交付使用,项目施工单位于1月20日完成项目资料整理组卷,已提交区审计部门审核;双峡湖水库枢纽工程已进入扫尾阶段,正在移民验收。
下一步将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强化责任落实,优化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时间节点计划,倒排工期,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工。
(4)针对“经济发展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具体问题。
一是对进展缓慢的重点项目进行核实。其中,马头岩风电项目因曾家山国家农业公园农旅融合示范区及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建设需要,于2018年4月23日经七届区委常委会第72次会议研究,决定终止实施。二是加快推进其余在建重点项目。已落实县级领导挂联制度和“五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实施“一项目一方案”,加强项目督查检查,对推进缓慢和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和责任追究,切实保障省市重点项目按计划时间完成。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九项工作大比武”,千方百计促进经济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为9.3%、10.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排位得到了提升。
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5)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修复工作不到位”具体问题。
一是经七届区政府第77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于2020年5月1日起,征收朝天中心城区及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费。二是出台了《广元市朝天区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完成21家矿企、37口矿井涌水“一矿一策”治理方案审查,关口煤矿治理项目正在施工,剩余关闭矿企治理项目正在挂网招标。三是督促未完善环评手续的10个项目加快完成环评手续。四是督促中铁十九局加快对西成高铁建设14宗临时建设用地的复垦工作,已完成初验工作。
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广元市朝天区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加大治理力度,同时督促未完成环评手续的项目加快办理进度。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中心组学习不到位”问题
(6)针对“未完成年度学习计划”具体问题。
一是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各年度专题学习安排意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及时印发了《关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5—2018年度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未学习专题补学的通知》,并编印了统一的学习提纲,对未学习的专题进行了补学。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广元市朝天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责任清单》,进一步推进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7)针对“有的单位没有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具体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未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单位及时成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健全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制度抓整改、促规范。今年以来,各单位均按要求认真开展理论学习。
(8)针对“督促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到位”具体问题。
一是对区蚕桑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原区蚕业局)、区供销联社党组书记,羊木镇(原西北乡)、沙河镇(原鱼洞乡)、水磨沟镇(原青林乡)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制定了《广元市朝天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责任清单》,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强化督查督办,确保落实整改到位。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党建责任尚未压紧压实”问题
(9)针对“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履责不够”具体问题。
严格执行《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对标落实《广元市朝天区党建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及时将党建工作重要事项提交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2020年以来,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于1月9日、2月27日分别召开了2次会议,研究部署了党建工作。
(10)针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不力”具体问题。
一是对反馈的8个村党支部连续2年被评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乡镇党委作了书面说明。二是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群工局等部门组建了工作组对2019年评定的软弱涣散党组织,全覆盖进行评估验收,33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部完成转化升级。三是对已整改销号的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了“回头看”,整顿后的党组织均全面达标,没有反弹。
7.关于“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11)针对“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具体问题。
一是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1名区委班子成员进行了情况说明和自我批评,对另1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区纪委监委向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的区检察院党组发送了《纪律检查建议书》,3名党组成员向区委作出了书面检讨,同时,区检察院党组及时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区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大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力度,印发了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资料汇编,并将此纳入理论中心组进行学习和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内容。四是建立了《朝天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查比对制度》,严格审查民主生活会班子剖析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等材料。
(12)针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具体问题。
一是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对2015年以来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在区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和严肃自我批评。二是举一反三,对所有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三是组织部门进一步强化提醒和指导,每季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提醒。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全区各级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督促指导。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
(13)针对“基层党组织设立不到位”具体问题。
一是督促没有及时同步成立党支部的6个新组建或新成立的部门,全部及时成立了机关党支部。二是对6个未及时同步成立党组织的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对全区机构改革中涉及更名或新建的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四是对全区72个“两新”党组织进行了摸排,符合建党组织条件的已建立50个基层党支部,另外22个因党员人数不足3人,没有建立党组织,区委组织部已全覆盖选派了党建指导员。
(14)针对“党员发展不严肃”具体问题。
一是区委组织部对党员发展不严肃的相关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二是督促相关部门对工作失误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三是区委组织部对反馈问题中的长期不在组织的2名预备党员分别进行了政策解释,考虑其未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已按程序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考虑反馈中的另1名预备党员已在2018年转正,组织予以认可。
9.关于“机构改革后续工作不彻底”问题
(15)针对“机构改革后调整区领导分工不及时”具体问题。
由于机构改革期间,相关部门负责人变动较大,考虑到工作的延续性和熟悉度,区领导没有及时调整分工。在巡视反馈问题后,已及时对区领导分工进行了明确。
(16)针对“督促个别单位内部整合不力”具体问题。
一是区委、区纪委监委分别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责令向区委作出了书面说明。二是相关单位已按照规定将内设机构进行了科学调整。三是相关单位已根据新的“三定方案”,理顺了职能职责,完成了领导班子的融合并明确了分工,实现了“一盘棋”。
10.关于“落实选人用人政策规定不严”问题
(17)针对“对村‘两委’换届督导不力”具体问题。
一是区纪委监委对未按要求进行选举的乡镇进行了约谈。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全区12个乡镇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再次进行了系统深入学习。三是结合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选派了15名司法工作人员和村法律顾问,深入开展法律宣讲活动25场次,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重点宣讲内容。四是进一步加大村“两委”领导班子建设,选派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及村级后备干部参加学历提升,储备村级后备干部453名。
11.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突出”问题
(18)针对“干部在编不在岗问题突出”具体问题。
一是2020年2月25日,针对在编不在岗问题较严重、执行病假工资不到位的问题,区委组织部分别对相关单位的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其向区委作出书面检讨。二是巡视反馈问题中的46名在编不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开除1人,办理退休2人,1人瘫痪在床正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执行病假工资20人,其余22人均已回单位上班。三是举一反三,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效,出台关于深入整治干部在编不在岗的“十条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细化长期病假备案管理办法。
(19)针对“对干部经商办企业和兼职问题监管不到位”具体问题。
一是进一步对相关人员兼职和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排查和核实。全区共16名在职干部涉嫌经商办企业或兼职,2名经商办企业人员系参加工作之前创办,分别于2019年3月、2019年11月办理了注销手续;2名兼职兼薪的人员,区纪委监委分别于2018年12月、2019年9月进行了调查处理;区委组织部对其余人员进行了函询,并由所在单位党组进一步核实后作了书面说明,没有发现有兼薪的情况;二是对反馈的部分干部辞去公职后在仍在原单位所领取的工资进行了全数追缴。
12.关于“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薄弱”问题
(20)针对“民主生活会个人事项应说明未说明”具体问题。
一是区委书记对未作出个人事项说明的班子成员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相关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本人接受组织处理、谈话函询及个人出入境情况进行专项说明。三是区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印发了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资料汇编,并及时对需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的情况进行提醒。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21)针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额退缴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违规使用车辆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同时相关人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检视剖析。二是相关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已调查核实,并提出了处理意见。三是在全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将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纳入重要检查内容。
(22)针对“违规向企业收取、报销费用”具体问题。
一是违规列支的费用已于2019年12月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二是针对涉及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已调查核实,并提出了处理意见。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朝天区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和“六个严禁”规定》,派驻营商环境监督员到派驻企业、商协会开展工作。
(23)针对“超标乘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具体问题。
一是区委书记已对超标乘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的单位进行了约谈,相关单位向区委作出了深刻书面检讨,并将违规报销费用全部退还单位账户。二是区纪委监委发放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并责令相关单位做出情况说明,并立即落实整改。三是督促各级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朝天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开展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报销制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四是由区纪委监委指导、区财政局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对超标乘车和公务接待不规范现象进行全面整改。
(24)针对“违规变相发放福利”具体问题。
一是区纪委监委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做出情况说明,并立即落实整改。二是尽数退回单位违规代缴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用。三是针对此类问题,在全区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1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彻底”问题
(25)针对“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不够到位”具体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精简文件、会议、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区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精文减会相关要求。二是印发了《关于对收发文件、会议召开、检查考核等有关事项进行统计的通知》,对全区乡镇收发文件、会议召开、检查考核等进行统计监测和规范,除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文件、会议和检查外,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持续深入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为基层减负取得实效。
(26)针对“议事协调机构清理不到位”具体问题。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情况,完成了全区议事协调机构新一轮清理工作,对职能弱化、职责交叉重叠的机构进行撤并,已撤并51个。二是严格议事协调机构成立、调整审核把关,未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一律不予批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5.关于“纪律规矩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27)针对“重大案件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具体问题。
一是区纪委监委对区司法局、区疾控中心、羊木镇(原西北乡)、两河口镇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区司法局、区疾控中心、羊木镇(原西北乡)、两河口镇召开会议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向区委作出了书面说明。三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重大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
(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6.关于“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问题
(28)针对“干部顶风违纪问题还比较突出”具体问题。
一是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等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对乱点乱象背后的腐败行为、党员干部借支拖欠挪用公款问题、民生领域“微腐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坚决查处。二是强化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在“清风明月·廉韵朝天”微信公众号开设《条例释义》等法纪教育专栏5个。组织廉洁大使常态化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打造了1条廉洁文化走廊,制作了警示教育读本。三是积极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出台了《朝天区委关于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坚持整治问题和堵塞漏洞并重,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29)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具体问题。
一是区委书记对未参加分管联系部门或乡镇民主生活会的区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区纪委监委加强督促提醒。
17.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30)针对“退出议事协调机构要求落实不到位”具体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了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区纪委监委(原区纪委)参与的8个非主责主业的议事协调机构已全部退出。二是从严把关审核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凡无上级明确要求的,将不予审批。
18.关于“工程项目领域存在违规违法问题”问题
(31)针对“项目投资和变更管控不严”具体问题。
一是对反馈的西成客专项目和明月新城项目一期问题进行了核实。西成客专原设计未在朝天境内设站,区委、区政府积极向中国铁路总公司争取并同意设置建设西成客专七盘关站,并由地方政府负责承担站前广场市政配套工程建设。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要求,西成客专主线与站前广场市政配套工程于2017年5月同步进行静态验收、联调联试。从启动该项目到同步静态验收、联调联试时间不足8个月,按基本建设程序,时间远不止8个月。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决定将新增工程纳入西成客专朝天站站前广场项目,采取拨改租方式建设,边设计、边施工,并由区发改局以广朝发改项目〔2018〕23号文件进行了调概,完善了建设程序。明月新城一期项目历时时间长,遗留问题多,涉及民生面广,当时业主单位已无能力解决该项目存在的众多遗留问题,决定将一期项目形成的资产、债权债务及未尽事宜全部移交给区国投公司,而一期增项增量部分需继续使用棚改资金,且单独立项重新选择施工队伍,无法组织施工,故将增项增量部分纳入二期项目统一实施。二是区国投公司同项目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对接,按程序对项目增量增项部分进行投资概算调整,由区发改局以广朝发改项目〔2020〕54号文件进行了调概,完善了建设程序。三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管理。
下一步将由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发现涉嫌违纪违规的一律严肃查处。
(32)针对“土地未批先用问题较为突出”具体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清理工作,目前,东西部协作项目报件资料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厅务会,等待省政府批准;七曾路项目已报自然资源部审批;两河口农贸市场和白虎大桥待两河口镇、区交通局提交报件资料后,报市级农转用审批;羊木水香滨河路已完工,正在完善相关手续。二是由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对违规违纪情况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步将加快未完成手续的土地的报批工作,同时严格项目规划,涉及建设用地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19.关于“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较多问题”问题
(33)针对“国有资金支出监管不力”具体问题。
一是区纪委监委已对涉及的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并提出了处理意见。二是曾家镇中柏砖厂、鑫阳化工有限公司、金昌页岩机砖厂等3家企业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予以关闭,妥善处理了遗留问题,恢复了植被并通过了验收。枭龙公司在实施技改项目过程中进行了资产重组,重组后的公司为四川天信公司(枭龙公司为股东之一),持续投资完成了技改项目建设,现有花岗石、大理石生产线在正常生产运行。三是修订完善了《经信系统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资金申报、审核、监管、验收工作流程。
(七)脱贫攻坚方面
20.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问题
(34)针对“个别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具体问题。
一是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5+N”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推进“三园联动”,累计建成现代农业园区10个、村级特色产业示范园341个、户办特色小庭院2.2万余个,农户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增收比例逐年上升。二是由区卫健局牵头,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强化政策宣传、跟踪服务,实现了家庭签约医生服务全覆盖;印发了《加强村卫生室规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在64个贫困村和部分非贫困村中建立远程会诊系统,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三是由区水利局牵头,中子镇(原宣河镇)会同帮扶部门及时组织召开群众会,现场落实了管水专员,更换了水泵,为每户安装了水表,并收取水费,实现以水养水。目前,红梁村三组37户137人“饮水难”问题已得到解决。
(35)针对“个别产业发展论证不充分”具体问题。
一是在李家镇(原汪家乡)永龙村因地制宜补植了适宜本地生长的核桃幼苗400株,并由该村合作社向农户免费提供化肥、农药等物资和技术支持,最大限度保障农户发展利益。二是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布局,强化跟踪指导服务,引导乡镇科学发展特色产业,规避因环境或气候所造成的自然灾害损失,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6)针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力”具体问题。
一是区纪委监委对涉及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力的乡镇进行了详细调查,已问责7人;区招监办牵头,对12个项目涉及的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了约谈。二是结合扶贫领域项目专项清理,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项目,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强扶贫领域项目审批、招投标、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三是邀请招投标领域专家现场培训和政策解读,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督促指导,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四是及时废止《朝天区通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广朝府办函〔2017〕6号)。
(八)巡视整改方面
21.关于“巡视整改反馈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问题
(37)针对“‘对全区在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集中排查’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具体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二是制定全区在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集中排查方案,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全面开展了排查。
(九)巡视整改要求方面
22.关于“要加强政治建设”要求
(38)针对“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具体要求。
一是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建立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运行机制。二是坚决肃清周永康流毒,扎实开展蒲某、侯某某、彭某某、刘某某、向某某、赵某某、马某某案“以案促改”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和教育反思,压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持续巩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三是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政治巡察、干部考核、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提示预警、舆情预警、应急响应、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
23.关于“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求
(39)针对“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党委领导班子把方向、谋大局、促改革的能力”等具体要求。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党委领导班子把方向、谋大局、促改革的能力。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两院和群团工作及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支持履职尽责,积极工作。二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两新”党组织,并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全面进行评估,加强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提升工作,建强基层组织细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认真学习《广元市培养选拔“五善”干部工作方案》,坚持鲜明的用人导向,制定出台培养选拔“五善干部”工作方案,加大培养选拔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把政治素质考察纳入干部任职考察、班子分析研判、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考察对象如实报告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
24.关于“突出依法规范抓发展”要求
(40)针对“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等具体要求。
一是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严格落实脱贫“四不摘”要求,印发《关于在全区强化脱贫攻坚“摘帽四不摘”工作的通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认真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及时整改发现各类问题。特别盯紧扶贫政策的落实、扶贫领域“微腐败”等重点,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加强责任追究,确保“真脱贫”“脱真贫”。二是规范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检查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和项目预算编制情况,加大重点民生项目财政财务监管力度,严控项目建设脱离预算控制等现象。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资金使用精准高效。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预算内各类专项资金和新增债券,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保障力度。三是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进一步完善《朝天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降低和防范风险。
25.关于“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要求
(41)针对“坚决纠正违规举办节庆晚会,切实抓好正风肃纪,突出抓好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等具体要求。
一是精简节会活动,严格按照《四川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节会活动举办。二是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了精文减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等专项整治,真正为基层松绑。三是加大执纪力度。区纪委监委对执纪情况定期开展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执纪不严问题,克服执纪宽松软和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打白条”现象,让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四是切实加强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1+3”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任务、责任、措施“三张清单”,按照先纠错、再问责、建机制、促长效的原则,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十)“意识形态”专项巡视方面。
省委巡视反馈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4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区委制定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检查广元市朝天区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清单》和27条整改措施,细化整改任务。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了《朝天区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试行)》《朝天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责任清单》《朝天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朝天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等5项机制,修订完善了《广元市朝天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四个一同”“一岗双责”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纳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内容,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和干部评价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十一)“选人用人”专项巡视方面。
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朝天共8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区委及时制定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检查选人用人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逐一分析制定出整改措施66条。区委常委会先后5次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区委书记先后3次听取选人用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对于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于共性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统筹推进,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20余名各层级的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8个单位作书面检查。举一反三,制定《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行为》等选人用人方面制度6个。
(十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方面。
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朝天共18个具体问题,区委精心研制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广元市朝天区脱贫攻坚工作反馈意见落实整改责任清单》,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47条,把整改责任落实到9名县级领导、22个责任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确保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做到了整改“任务、责任、措施、时限”四个明确。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新制定了《朝天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强化脱贫攻坚“摘帽四不摘”工作通知》等制度,为提升全区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坚决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在朝天落地落实。
二是进一步鲜明目标导向,确保整改全面完成。保持专注政治定力,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盯紧巡视反馈问题,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跟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建章立制、持续发力。同时,及时做好整改结果公开公示、佐证资料收集归档及向上汇报等工作,自觉接受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头看”,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接受党和人民的检阅。
三是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大力推动制度建设,扎紧扎实制度笼子。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注重新制度与现有制度的衔接,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效力不强的,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废止的及时废止,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四是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当前,朝天区正处于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区委将切实把省委第三巡视组的要求转化为推进工作的自觉行动,坚持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奔康、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抓好巡视成果转化运用,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助力改革发展的新突破,积极构建“一心三副、六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全面打造广元对外开放北向桥头堡、东出会客厅,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8610033;电子邮箱:ctqwzgb@163.com。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