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29 11:57:43 来源:本网
广元市朝天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11月18日在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广元市朝天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薛长勋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广元市朝天区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下面,我代表朝天区监委报告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工作情况,请审议。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要求形成新风正气,培养锤炼干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深入整治“微腐败”。区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实施有力监督,积极支持区监委依法履职,为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工作提供重要保障。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正确领导下,区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不断强化宗旨意识,自觉担当作为,推动群众身边“微腐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近3年连续位居全省、全市前列,创新村级监督、“朝天监督三问”等经验做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四川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区纪委监委机关被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一、我区开展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工作的主要情况
自2018年区监委成立以来,我们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力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坚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截至目前,累计政务立案104件104人,结案103件,处分85人,免予处分3人,组织处理15人。
(一)讲政治、高站位,坚决担负维护群众利益的重大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持续加强统筹、周密组织、压实责任,将开展整治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监委班子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群众身边“微腐败”整治工作。针对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等专项领域整治,均对标对表成立以区监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逐一细化工作措施和整治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推动自上而下履职担责。二是构建监督网络。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区监委向全区所辖乡镇派出乡镇监察室和乡镇片区纪检监察组,实现对乡镇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监督全覆盖,推动国家监察向基层延伸;坚持派驻全覆盖,向区级部门全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成立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区直纪检监察工委,建立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区属企事业单位制度,确保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坚持力量集约、组团作战,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室+派驻(出)纪检监察组+乡镇监察室的“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组建“室组地”攻坚队4个,成立乡镇协作区42个,延伸建立村级廉情监督站139个,构建形成区、片、乡、村精准高效的立体监督体系,实现监督力量大整合、监督质效大提升。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梳理“微腐败”整治内容,细化5大类、27项责任清单,由相关区级领导,针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村级政务公开、信访化解等重点内容,明确财政、民政、群工等16个牵头单位,同步细化责任到全区各级各部门,构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区监委坚持每月汇总调度、季度分析约谈、年度考核通报,累计向工作进度滞后的单位发《提醒函》22份,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20人次,督促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监督、严查处,坚决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区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强化日常监督,着力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工作机制,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信号。一是护航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安全与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全区中心工作进行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和精准监督,为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提供坚强保障。在脱贫攻坚上,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政策落实、脱贫项目资金监管等方面,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8个,政务立案2人,处分2人。护航脱贫攻坚经验做法在国家级廉政论坛上作交流发言。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上,坚持有“伞”必打、有“网”必破,健全线索研判、线索互移、同步核查、集体会商“四项机制”,全面起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深挖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截至目前,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1件,政务立案8人,处分8人,组织处理3人。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全力助推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政务立案3件3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制定正负“两张清单”,切实规范行为;升级打造“一码”线上督、“一厅”现场处、“一车”巡回访、“一员”线下查“四大载体”,畅通“线上+线下”双线运行的企业诉求渠道;健全完善快查快处、“一案三查两分析”、结果运用、政企联动“四项措施”,推动常态长效;建立10个营商环境监测点、1个营商环境监督总站,选派62名营商环境监督员,构建立体监督网络,政务立案8人,处分8人,组织处理3人。紧盯重大惠企政策落实强化监督,督促“五个一”惠商服务措施落地,促进构建诚信政府,让群众获得感的成色更足、底色更亮,创新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经验做法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专题刊载。二是聚焦民生靶向发力。区监委始终坚定人民利益至上的政治立场,突出系统性、长期性、精准性,以政策大宣讲、基层大走访、矛盾大化解、问题大整治、治理大提升“五大活动”为抓手,持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解决基层痛点堵点难点问题400余个。先后开展打牌赌博、请客敛财、信谣传谣、放高利贷“四股歪风”和毫无原则当老好人、不担当不担责、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恶意举报诬告乱告“新四股歪风”专项整治,政务立案10人,处分10人。以“零信访、全满意”为目标,推行信访积案化解“七条措施”,受理信访举报564件次,解决群众诉求445个,确保“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信访为“0”的村(社区)占比达91%。持续创新村级监督,对重点村(社区)“三资”进行提级监督,选聘139名党风政风监督员、1002名义务廉情监督员深入一线履行监督职责,开展监督检查203批次,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335个。按照“试点探索、重点突破、全面推行、巩固提升”步骤,全面推行“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模式,不断深化拓展朝天问政、机关问效、百姓问廉“朝天监督三问”,累计开展“三问”活动400余场次,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000余个,助推办结“我为群众办实事”421件,着力管住干部“微权力”、遏制基层“微腐败”、提升群众“微幸福”。三是紧盯重点系统施治。围绕群众所需和民心所盼,渐次推进11个系统治理,在巩固民政、林业、卫健等系统治理成果基础上,对权力集聚、项目资金集中、问题易发频发的发改、住建、人社、人防、卫健、经信、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集中开展系统治理,累计发现问题线索49条,累计追缴、退赔资金200余万元,政务立案4件,处分4人,组织处理13人,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4项。其中,坚持同步核查、同步处置,联动公安机关依法打击13人。
(三)重质效、促治理,坚决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统筹推进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建章立制,释放综合效应,以反腐新成效取信于民。一是抓以案促改重治理。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为“三不腐”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直奔问题去、盯着问题改,结合查摆出来的作风顽疾整治不彻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个别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做到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小案件推动大整改,充分发挥案件治理效能。同时,创新运用“一案三查两分析”,案件查办同步查主体责任落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履行、制度漏洞,深入分析案件成因,以及部门行业腐败风险,督促涉案单位全面开展“以案促改”,切实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监督缺位。截至目前,撰写案件分析报告52篇,制发监察建议书15份,推动健全完善制度40余项。二是抓警示教育强戒惧。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好用活典型案件“活教材”,将40余件“微腐败”典型案件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制作警示教育片6部,开展庭审课堂8场次,坚决做到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推行干部、群众“双警示、双教育”机制,分层分类开展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活动,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3件,组织1.2万余人次公职人员、2.5万余名群众接受警示教育,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规范一方。建立“五访双处”工作机制,通过访本人、家属、同事、管理服务对象、分管领导“五访”模式,全面掌握受处分人员现实表现情况,对拒不悔改、假整改的再教育、再追责,对处分影响期满、认错悔改积极、表现优秀的大胆推荐提拔重用,累计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85人次,20余名干部在受处分后因表现突出得到重用、提拔,回访教育经验做法被中国反腐倡廉蓝皮书收录。三是抓文化育廉筑防线。以“清风明月·廉韵朝天”为统揽,利用新村走廊、产业园区、景区景点等平台,串点成线、以点带面,构建形成“区、乡、村”廉洁文化品牌体系。大力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景区、进村(社)、进家庭“七进活动”,累计开展“好风传家”、“廉洁家庭”评选等系列活动10场次。创作《传·承》等廉洁微视频3部,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平台展播,廉洁文化影响力全面增强,推动实现以廉洁文化涵养干部清廉之风。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问题
全区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市纪委监委的强力统筹和区委的高度重视,在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于全区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形成了以下初步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监察委员会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贯彻党的部署、执行党的决策、落实党的要求。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工作之所以取得阶段性成效,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始终坚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之下,充分发挥区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构建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凝聚起了最广泛的工作合力。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导致群众烦心、党群干群关系受损,更会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区监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维护民生民利中诠释为民情怀,对触及群众痛点、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以“零容忍”态度纠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涵养全区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是必须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的系统思维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表现多样、成因复杂,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重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区监委始终将“三不腐”一体推进的系统思维贯穿始终,准确把握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最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区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民生领域问题积弊仍然存在。二是协同联动机制下不够顺畅高效。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仍需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区监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胸怀“国之大者”,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为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更高站位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彰显监察机关政治属性,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政治监督贯穿工作全过程,推动全区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落脚点,坚持日常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加强对区“十四五”规划中惠民富民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体系,健全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实现监督与整治同频共振。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更严要求规范履职用权。树牢“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加强沟通对接,及时通报重要情况。严格按程序履职,结合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报告,认真办理审议意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权,强化纪法意识、制度意识,着力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调查处置。
(三)始终突出系统施治,以更实举措提升监督质效。坚持全区“一盘棋”,树牢“三不腐”一体推进的系统思维,准确把握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持续放大监督综合治理效能。坚持监督力量的统筹整合,做深做实乡镇纪检监察片区协作联动、有效统筹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进一步织密区、片、乡、村立体监督网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前瞻性思考、整体性推进、精准性落实、清单式管理、量化式考核的工作闭环机制,用好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等方法,推动基层监察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更强担当锻造监察铁军。强化政治建设,全方位加强监察干部政治历练,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能力建设,突出“早、准、实、广”,注重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培养,强力推进业务学习、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分片区、分版块开展全员大调研、实战大练兵、业务大比武、能力大提升“四大行动”,不断提升监察干部履职本领。锤炼优良作风,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革新”的政治自觉,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以零容忍的决心坚决清除监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 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监察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监委将以此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守正创新、奋发进取,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提升群众身边“微腐败”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