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纪律审查划区协作 严惩扶贫领域“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7-08-28 11:32:14 来源:廉洁四川网站

 

自开展扶贫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以来,泸州市泸县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力量,建立5个纪律审查协作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今年以来,共收到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线索68条,立案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人。

“‘微腐败’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如何发挥有限的纪检监察力量,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预期的整治效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大难题。”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解决实际难题,泸县按照“地域邻近、便于工作、优势互补、增强合力”的原则,将全县20个镇(街道)、57个县级部门划分为5个纪律审查协作区,由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担任纪律审查协作区负责人,并从县级部门中抽调45名纪检监察业务骨干组成协作区成员,负责调查处理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线索。

收到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线索后,各协作区在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确定案件调查组组长及成员,明确调查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调查组对问题线索初核后,其立案、审理、处分决定等工作需报县纪委研究决定。规范的审查程序避免了关系案、人情案等的出现,也有利于县纪委对全县“微腐败”案件的统筹把控。

 

 

“我们5个协作区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验丰富的纪检老将和工作出色的协作区代表会做交流发言,这让我们学习到了不少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审查技巧。”协作区的纪检干部纷纷表示,纪律审查协作区的建立,既方便了工作,更有利于相互借鉴学习,大大提高了纪律审查人员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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