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三破三立”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发布时间:2015-07-01 10:58:29 来源:廉洁四川网
破“为官不正” 立正风肃纪新常态
紧盯“四风”隐身衣问题,建立落实“八项规定”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重点对党员干部公车私用、公款消费、服务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松弛、会风不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拓展“广汉效能”微博、随手拍等监督渠道。今年以来,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受理投诉108件,查处“四风”类案件4件,对违规使用公车的原松林镇副镇长钟国勇给与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市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逼党组织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纪检干部担负起监督责任。
破“为官不为” 立监督执纪机制
突出“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开展专项巡查、常规巡查,对“庸懒散浮拖”等行为严格问责。深化派驻监督联组管理模式,延伸监督触角,激活纪检力量。开展为民服务“阳光行动”专项督查,推进阳光施政。拓展监督领域,指导企业、学校、医院、“两新”组织纪检机构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
破“为官不廉” 立“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制定《广汉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从思想、道德、纪律、作风建设等7个方面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同时,制定“两个责任”清单,约谈重点乡镇和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和拟提拔干部共200余人。对新任科级干部进行“双承诺”、“廉政谈话”,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