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交叉审理补短板
为破解难题,利州区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利州区纪检监察系统案件交叉审理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凡属于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片区纪检监察组的自办案件,一律进行交叉审理。采取“1+4+14”工作方式,“1”即由区纪委监委成立1个交叉审理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交叉审理工作人员调配,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4+14”即成立4个案件交叉审理小组,由4个派出片区纪检监察组联合14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的20名审理业务骨干组成,既承担片区内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又实现片区间交叉审理。
发布时间:20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