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要闻

突出巡察问题整改   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20-03-23 10:58:08 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对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4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整改“回头看”,并在近日反馈了“回头看”情况,提出巡察整改要求。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期间,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机制,推动整改工作。但仍然存在用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本级整改、班子成员履行整改责任分配不够合理、整改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等问题,对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较薄弱、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

根据市委的意见,市委第四巡察组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作出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扭住重点、精准发力,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与推进省委巡视市委反馈意见整改、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8+8+2”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真改问题、改真问题,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改到位。


中共广元市纪委、广元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06号
蜀ICP备17003113号-1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