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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组: “负面清单”发挥“正面效应” “廉政体检”剑指“太平官”

发布时间:2018-06-15 08:59:24 来源: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组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建立干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行“廉政体检”常态化。

一是明晰底线,突出重点事项。“负面清单”重点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内容涵盖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细化了每个方面的具体表现,共列出100条负面情形。清单重点体现了今年全市作风纪律年活动的要求,除了涵盖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外,还将“不传达贯彻、不督促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各级党委安排部署”“办文办会审核把关不严格”“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工作不在状态的行为”等纳入“负面清单”,直接触及“太平官”病根,提高了“负面清单”在识别评价干部中的作用。

是多管齐下,体现精准监督。在突出重点事项的同时也注重多渠道了解、综合性把握,力求全面准确掌握干部情况。明确了开具“负面清单”中个性化部分的四种主要负面信息来源一是上级单位监督检查和巡察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各级监管机构发现问题的主渠道作用和权威性;二是分管领导发现的问题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管人与管事结合起来,有力破除“甩手掌柜”意识和现象;三是特邀监察在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将干部八小时内外的表现全方位纳入监督范围,强化了社会监督的内涵,拓展了社会监督的外延,解决了群众监督脱节的问题;四是科室(部门)工作“四述”情况将科室(部门)向纪检组年度述职述廉拓展强化为向局党组、派驻纪检组述职述责述廉述纪的月评季述,实现精准监督和靠前监督。

是全员覆盖,实现压力传导。管理对象涵盖所有党员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层层传递责任、传导压力在县处级、科级和一般干部中,分层建立“负面清单”。局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主要负责人逐月出具“负面清单”,科室负责人对科室人员逐月出具“负面清单”,实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同时,派驻纪检组专人负责负面信息收集登记工作,分级建立《“负面清单”登记汇总表》,对“负面清单”登记事项逐月汇总,对出现问题人员提出限时整改,对每名干部建立《“负面清单”有关事项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一人一档,清单管理结果纳入个人廉政档案。

    四是注重实效,强化结果应用。负面清单与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干部的评先创优和提拔使用结合起来,既拉起了党员干部修身用权的“警戒线”,提醒和告诫其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不越权、不逾矩,又有利于在干部考察考核过程中,通过对有负面信息的考察对象进行深查细核、仔细甄别,提升考察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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