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查调查

青川县苏河乡党委书记柳艳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8-12-21 10:45:51 来源:

 权威发布宽.jpg

日前,经青川县委批准,青川县纪委监委对青川县苏河乡党委书记柳艳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柳艳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礼品;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其亲属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柳艳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青川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青川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柳艳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的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共广元市纪委、广元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06号
蜀ICP备17003113号-1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