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持续亮剑“微腐败”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9-01-15 09:26:34 来源:剑阁县纪委监委
“2012年至2013年,迎水乡双龙村原村主任程浩按每户600元至3600元不等的标准,向低保户收取低保资金共计2.682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8年8月20日,程浩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剑阁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邱杰在涉农惠农资金典型案例通报会上介绍说。今年以来,剑阁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基层“微腐败”整治“回头看”工作,公开晒权、全域治理、精准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编印《涉农惠农政策汇编》《脱贫攻坚政策微读本》,通过“包包干部”入户、电视栏目、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等信息渠道,对农村“微权力”涉及内容、运行流程、运行结果及时公开。通过“公开晒权”,全县有效解决群众问题347件,涉及农村干部信访同比下降19.6%,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0.6%。
对农村三资管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涉农政策落实等6类问题线索集中开展三轮大排查、大起底活动,整改问题844个,问责追责332人,立案查处84人。大力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清理银行卡24.22万张、非本人保管“一卡通”289人,发现违规违纪资金799.56万元,543名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上交违纪违规资金352.24万元。清退整改低保评定对象7952人,22名村组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整合乡镇纪检力量,建立片区联动协作案件办理机制,完善案件查办分流机制,实现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由“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的转变,提高了办案效率,提升了办案质量。全县12个片区联动协作排查基层问题线索85条,立案审查“微腐败”案件43件。
“通过对涉农惠农资金大排查大起底、对问题线索再梳理再研判,集中力量、协同配合、持续用力整治基层‘微腐败’,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极大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剑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母雪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