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变庭审现场为练兵“课堂”
发布时间:2019-02-19 17:00:44 来源:苍溪县纪委监委
“被告人阳杰犯贪污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近日,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村主任贪污案并当庭宣判。当天的旁听席上,静静坐着苍溪县纪委监委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他们仔细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述和审判法官的询问,对比思考执纪审查中应该把握的关键环节。
这是2019年,苍溪县纪委监委利用庭审现场开展练兵的首堂课。
针对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的问题,苍溪县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走进法院旁听庭案件审理,以庭审现场为“课堂”,以具体案件为“课本”,积极推动纪法有效衔接,迅速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旁听庭审这种学习方式很有效,不仅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党纪国法的深刻内涵,而且可以更直观地反思办案中的不足和漏洞。”苍溪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严军体会很深,他认为这种实战培训方式对调查人员的法律素养、心理素质以及工作技巧都是一次锤炼。
“既能收获知识,还能受到警示!”谈及旁听庭审的感受,苍溪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张朝江说,法院审理案件有着规范的程序,对证据和事实的认定有着严格的要求,这就要求调查人员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才能确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组织旁听庭审只是该县固本培元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的一个缩影。
为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苍溪县纪委监委针对新时代纪检队伍理想信念、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区分不同岗位,开展“思想提纯、干部提能、工作提效、作风提升”活动,通过“以案促训”“周三夜学”“青年沙龙”“基础班”“提高班”等专题学习和岗位练兵、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交流轮岗等系列学习活动,将纪检监察干部淬炼为“一门熟”“一口清”“一身正”复合型人才。
学习“课堂”呈现形式多样,有“订单式”教学、“情景式”渗透、“实战式”培训等。“课堂”地点除会场外,有设在案发地或庭审现场的,有迁至廉政教育基地或家风教育基地的,还有搭在信访高发地或老百姓家门口的。授课教师包含法律专家、办案能手、审判法官等,学员则覆盖全体纪检监察干部。
“下一步,苍溪县将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思想上对标、行动上对表,以务实管用的措施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筑牢信仰之基、夯实能力之本,锻造高素质铁作风纪检干部队伍。”苍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永表示。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已开展各种培训学习达8次,受教育纪检干部超过600余人次。
(图为:苍溪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在庭审现场学习彭孝林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