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紧盯集体“三资”监管 协同发力看好家底
发布时间:2025-06-16 09:54:2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四川省苍溪县纪委监委在岳东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该镇原新华村委会主任兼一组组长伏某,在离任时将部分村集体资金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及家庭日常开支,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农村集体“三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聚焦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在广元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下,苍溪县持续深入开展整治,坚持查改治贯通,推动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进“一案三会”监督执纪成效反馈工作机制,通过案件快查快办,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问题整改通报会、涉案款物退赔会,全链条破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顽瘴痼疾,切实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我们通过起底近年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线索,综合研判日常监督、信访反映等,筛查一批重点问题线索,通过构建与农业农村、发改、财政等部门会商机制,着力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在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的同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机制和监管漏洞等问题,督促案发乡镇召开问题整改通报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基层“三资”业务管理人员培训。
此外,针对农村集体“三资”中的截留私分、虚报套取集体资金等涉及群众款物的案件,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涉案款物退赔会,以“公开清退+以案释纪”方式回应关切,切实让群众可感可及。